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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起火原因查明
调查报告显示:
进行气割作业的人员刘光建(无特种作业操作证)等人发现着火后逃离现场时,未及时拨打“119”电话报警,未向九鼎集团物管部报告,也未通知大楼内部人员疏散; 九鼎集团发现百福佳超市起火后,未第一时间向大楼内相关单位通报火情、未协助提供救援信息,初期应对措施不力; 百福佳超市在发现火情后,未开展初起火灾扑救; 圣士台球会所火灾发生时未有效组织人员逃生。
此起事故共造成16人遇难,其中,圣士台球会所内有14名遇难者(7人为该场所员工)。
火灾发生后,3号疏散楼梯是圣士台球会所唯一的逃生路径(其余出口被高温烟气封锁),但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首层不能直通室外,圣士台球会所进入该楼梯的安全出口宽度由原设计1.80米减至1米,且平时设置投影幕布遮挡、内部上锁,导致少有人员通行使用,圣士台球会所顾客和大部分员工不知晓该逃生路径,火灾发生后仅有2名员工带领5名顾客通过此路径逃生。 事故发生经过 2024年7月17日,为加快拆除自动扶梯作业进度,刘光建安排作业人员各自找1名帮手,气割作业、施工人员增至14人。刘光建、明祥南、张平负责气割拆除自动扶梯,明登友、冉景超负责气割拆除防火卷帘,其余人员负责搬运金属废品。 17日8时许,施工作业人员陆续到达九鼎大楼,进场作业。12时,午休,13时30分许返回继续作业。 17日16时许,刘光建离开九鼎大楼,和明登华、范小龙、冉景超去华良公司处理自动扶梯废品,刘光建离开后张平接替其位置继续作业。 18时08分37秒,百福佳超市库房东北面门帘出现火光映射。 18时09分许,刘光建等人返回九鼎大楼;此时,正在切割西南侧自动扶梯靠近中间立柱金属板的明祥南,发现靠近其作业点的立柱下方有火并呼喊“着火了”,随即刘光建、张平等人也发现相同位置有火,明祥南与明登华、明登友、张平使用干粉灭火器和少量盆装水灭火,但处置未果。 18时09分13秒,百福佳超市火灾探测器报警。 18时11分11秒,超市员工李良秀听到警报后到库房查看,发现正对门帘左前方的深处位置火势很大。11分19秒,烟气已通过中庭和楼梯间竖向蔓延至五层闲置区域和圣士台球会所顶部,随后会所在场人员发现顶部烟气。11分50秒,超市员工钟春拨打“119”电话报警。11分55秒,烟气蔓延至六层美吉茶餐厅通道,12分35秒,美吉茶餐厅区域火灾报警系统报警,13分01秒,建筑六层室内通往平台的开口处出现大量浓烟,并伴有火舌卷出。13分05秒,邓丽(圣士台球会所投资人之一)打开圣士台球会所通往毗邻闲置区域的门观察火情,返回后未关闭该门,致使闲置区域的大量高温烟气快速涌入会所。14分许,现场作业人员陆续携带气瓶等作业设备、工具离开大楼。 火灾发生时,九鼎大楼内共201人。其中,负一层14人被救援人员疏散至安全地带,六层美吉茶餐厅30人被工程举高车和举高消防车救援,七至十五层22人被举高消防车救援,9人被消防搜救人员救援,自行逃生110人。 截至18日02时30分,现场搜救完成。此次事故共造成16名人员遇难,死亡人员均位于大楼五层,其中1号疏散楼梯间1人、西北部电梯内1人,圣士台球会所西部厨房3人、西部2号雅间3人、东南部办公室8人。 涉事单位安全隐患 长期未整改 19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 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刘光建、明祥南、张平、明登友、冉景超(违规动火作业人员),范小龙、姚申富、明登华(现场施工作业人员),九鼎集团法定代表人王杰,九鼎集团日常管理负责人许玉,九鼎集团物业部经理王长薪,九鼎集团电梯业务实际负责人朱建凯,圣士台球会所经营者朱晓春,圣士台球会所投资人朱飚,圣士台球会所投资人、店长熊志鹏,圣士台球会所投资人、财务人员梁红梅,百福佳超市法定代表人张选峰,百福佳超市店长丁舜尧,百福佳超市消防工程设计、施工、维保负责人刘永辉等19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司法机关已采取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