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动火作业!烟台4人被司法机关批捕?
点击量:565发布时间:2021-05-21 02:21:36
近日,芝罘区检察院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依法批准逮捕了芝罘区烟台新阳光科技服务有限公司“12.31”火灾事故涉案人员石某攀、张某林、邹某光和刘某连等4人。
当前,全市正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起底式”查找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希望广大市民特别是有关企业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律规定,坚决杜绝违规动火作业等违法行为,共同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近日,芝罘区检察院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依法批准逮捕了芝罘区烟台新阳光科技服务有限公司“12.31”火灾事故涉案人员石某攀、张某林、邹某光和刘某连等4人。
当前,全市正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起底式”查找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希望广大市民特别是有关企业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律规定,坚决杜绝违规动火作业等违法行为,共同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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