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29日,攀枝花市东区金福南街29号4栋(商住楼)发生火灾,无人员伤亡,过火面积约1600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1401.9172 万元。
起火建筑位于攀枝花市东区金福南街29号4栋,共8层,框架结构,建筑高度为25.8米,建筑面积4708平方米,耐火等级二级,2002年12月30日竣工,使用性质为商住楼。其中,1-2层为商业,3-8层为住宅,均设有室内消火栓和灭火器。
导致火灾发生的直接原因:综合调查询问、现场勘验、视频分析、实验验证以及技术鉴定,排除放火、自燃、吸烟等因素,认定事故直接原因为:金福南街29号4栋1层53号(攀枝花市东区文斌不锈钢用品经营部商铺)内夹层电气线路故障引燃周边可燃物,火势蔓延扩大造成较大损失。
导致火灾蔓延扩大的间接原因:
(1)未及时有效处置初期火灾。
发现火灾时间晚,起火时间为19时50分许,直到20时44分,毗邻的五十四小商品批发市场保安李**闻到异味后才前往查看,发现金福南街29号4栋1层起火后于20时51分安排舒冬梅报警,间隔约1小时,错过了最佳的初期火灾处置时机。
(2)改变建筑原平面设计。
原攀枝花市木材加工厂改变建筑原平面设计,将一层原有的7个商铺分割为40个独立商铺,商铺之间均采用钢制卷帘进行分隔,增加了火灾扑救难度。
(3)擅自改变建筑防火条件。
一、二层部分商铺经营者私自拆除不燃吊顶,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搭建夹层并在其中储存货物,极大地增加了火灾荷载,导致高温烟气在夹层内迅速聚集和蔓延。同时,一层1-42和1-10商铺立柱处的竖向生活排水管道材质为UPVC,在火灾中被烧毁,一层的高温烟气通过该管道被烧毁后留下的孔洞扩散至二层,导致火势向二层蔓延扩大。
(4)违规搭建商铺。
攀枝花市木材加工厂在起火建筑周边空地及二层天桥采用彩钢板、砖墙等材质搭建单层商铺,导致消防车辆、消防救援人员无法第一时间靠近火场,贻误了救援时机。
(5)消防安全管理主体缺失。
该起火建筑长期无管理单位,未成立业主委员会,仅有部分商铺出资聘请杨**负责金福南街29号4栋一、二层商业部分的保洁、守夜和电源启停工作,建筑内的消防器材、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
属地消防部门存在问题:
攀枝花市东区消防救援大队:2017年至2022年火灾发生时,攀枝花市东区消防救援大队虽然针对起火建筑所在片区开展了监督检查166次,组织该片区商场市场管理人及商户经营者开展培训3次,提请政府挂牌督办整改国贸大厦、金福领秀、金福商业街等3处重大火灾隐患,在五十四片区开展灭火救援演练54次,推动各部门联合发文对起火建筑及周边违章建筑开展拆除工作,但仍然存在推动行业部门、属地街道、公安派出所等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不彻底的问题。
攀枝花市消防救援支队(原攀枝花市公安消防支队):原攀枝花市公安消防支队于2002年6月17日出具了《关于同意攀枝花市木材加工厂金福小区A4、A5、A10号商住楼施工图设计的消防审核意见》,于2003年4月15日出具了《关于木材加工厂A4、A5、A10幢住宅楼消防验收合格的意见书》。原攀枝花市公安消防支队存在办理审核、验收过程中未与攀枝花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审查中心充分沟通,未发现设计单位将二类高层建筑作为多层建筑进行设计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