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11月27日13时28分左右,位于辽宁阜新艺苑歌舞厅发生火灾,这起火灾共造成233人死亡(其中男性133人,女性100人)。经查,最初火部位为该歌舞厅3号雅间,因客人吸烟所致。
该歌舞厅使用大量易燃材料装修,采用可燃胶合板吊顶,四周墙壁悬挂化纤装饰布。该化纤装饰布属“棉丙胶织布”,燃烧速度快,燃烧时产生大量有毒烟雾,并形成带火的熔滴,致使起火后火势迅速蔓延。
经验教训:建筑内部装修材料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