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十条规定
点击量:827发布时间:2020-09-02 15:32:37
一、制定并实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员,成立志愿消防队伍(微型消防站),制定并落实管理区域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消防车通道管理
1、消防安全归口管理部门应建立消防车通道管理制度,明确消防车通道检查内容和要求。
2、消防车通道应实行标志和标线标识管理:
a) 在消防车通道路侧缘石立面和顶面应当施划黄色禁止停车标线;无缘石的道路应当在路面上施划禁止停车标线,标线为黄色单实线,距路面边缘 30 厘米,线宽 15 厘米。
b) 消防车通道沿途每隔 20 米距离在路面中央施划黄色方框线,在方框内沿行车方向标注内容为“消防车道禁止占用”的警示字样。
c) 在单位的消防车通道出入口路面,按照消防车通道净宽施划禁停标线,标线为黄色网状实线,外边框线宽 20 厘米,内部网格线宽 10 厘米,内部网格线与外边框夹角 45 度,标线中央位置沿行车方向标注内容为“消防车道禁止占用”的警示字样;同时在消防车通道两侧设置醒目的警示牌,提示严禁占用消防车通道,违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等内容。
3、消防车通道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a) 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严禁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
b) 消防车通道上不应设置停车泊位、构筑物、固定隔离桩等障碍物,消防车通道与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举高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广告牌、装饰物等障碍物。
c) 在管理区域内道路规划停车位,应预留消防车通道宽度。
d) 采用封闭式管理的消防车通道出入口,应保证火灾时能立即打开,不影响消防车通行,并应在 显著位置设置消防车通道标识和使用提示。
e) 及时制止和劝阻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消防违法行为;对拒不整改的,应采取拍照摄 像等方式固定证据,并立即向当地消防救援机构和公安机关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