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1月27日电 近期,山西平遥、山东济宁先后发生煤矿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生产安全警钟接连敲响。这些事故提醒我们,临近岁末,各地各部门尤其要严防安全事故,严守安全生产红线,以“万无一失”防止“一失万无”。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福祉,历来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的领域。今年以来,虽然安全生产事故总量、较大事故和重特大事故起数继续呈现下降态势,但恶性事故和风险隐患仍然突出,形势依然复杂严峻。
岁末年初,是安全生产事故多发高发期。从自然因素来看,冬季气候相对寒冷干燥,灾害天气多发,生活取暖等易形成安全隐患;从企业生产来说,一年将尽,部分企业为了完成全年生产进度,往往加班加点,超量生产,容易出现人困马乏现象;从监管层面来讲,一些地方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主体责任逐级衰减,监管职责层层弱化,年末节点增加了监管难度。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和义务,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坚决摆脱抢进度、赶工期、突击生产的状况,严格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倘若心存侥幸,可能会“自食恶果”。
作为安全生产监督执法者,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形成监督执法合力,当前要重点加强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坚持“严”字当头,“命”字在心,抓好源头管控,扎实排查隐患,重锤出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安全生产还要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构建长效机制。要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抓出实效;加快制定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对导致重大事故的主观故意违法行为加重处罚;加强安全基础建设,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
安全生产无小事,事故警钟应长鸣。值此岁末节点,唯有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不断强化责任落实、筑牢制度防线,才能防患于未然,守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