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2021-03
2014年1月27日,公安部批准发布 强制性行业标准《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 1131-2014) ,自2014年3月1日起实施。 仓储场所具有物资集中、火灾荷载大的特点,一旦发生火灾,扑救难度大,易造成重大损失,危害公共安全。 《消防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储存可燃物资仓库的管理,必须执行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为填补这方面标准空白,系统、科学规范仓储场所的消防安
112021-03
15类典型场所包括: 商场市场、多合一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场所、群租房、宾馆饭店、高层建筑、养老院、施工工地,以及幼儿园、学生宿舍、医院(住院部)、洗浴场所、文物建筑场所、易燃易爆单位等。 商/ 市 场消防安全突出风险检查标准 一、消防车道和消防救援场地被占用 1.消防车道设有影响通行和作业障碍物的,必须清除,保持消防车道畅通,确保消防车
082021-01
社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及实施导则 GB/T 38315-2019 2019-12-10发布 2020-04-01实施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编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编制程序,主要内容、预案的实施、演练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培调及演练等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292020-12
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通用标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减少公众聚集场所火灾,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本标准所称公众聚集场所,是指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 第三条 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应当符合本
252020-12
1 一般规定 单位应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事项。 2 单位消防安全职责 2.1 一般单位消防安全职责 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 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 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
172020-12
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全文)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的 术语和定义、消防安全岗位职责、消防安全管理要求、火灾隐患整改、火灾事故事后处理、智慧消防和消防站 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已建成投入使用的 建筑面积 10000m 2 (含)以上 的集购物、住宿、餐饮、娱乐、展览、交通枢纽等两种或两种以上功能于一体的单体建筑和通过地下
172020-12
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全文)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的 术语和定义、消防安全岗位职责、消防安全管理要求、火灾隐患整改、火灾事故事后处理、智慧消防和消防站 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已建成投入使用的 建筑面积 10000m 2 (含)以上 的集购物、住宿、餐饮、娱乐、展览、交通枢纽等两种或两种以上功能于一体的单体建筑和通过地下
102020-12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小型商业网点消防安全管理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环境要求、安全疏散管理、消防设施管理、经营使用管理、评价改进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小型商业网点。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
262020-11
(一)《消防法》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
122020-11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2017,自2018年4月1日起实施。 其中, 第4.0.1、4.0.2、4.0.3、4.0.4、4.0.5、4.0.6、4.0.8、4.0.9、4.0.10、4.0.11、4.0.12、4.0.13、4.0.14、5.1.1、5.2.1、5.3.1、6.0.1、6.0.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文红色字体)。 原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95(2001版)同时废止。 本规范共分6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装修材料的分类和